再次解释一下最近的剧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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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于危险之中,亦或者是危险马上来临的状态。 然后是第二点,紧急避险的认定标准甚至要比被很多人吐槽的正当防卫还要严格,拎出来也可以写一篇论文了,案情就是案情,绝对不能主观推测,有什么样的证据证明什么样的案情,形成证据上的逻辑闭环,而不能说如果如果,没有如果的,法律只看事实。 然后呢就是另一个问题,后面老李说不让对方拦着周毅,说这是违法行为,然后有人认为前面周毅不能拦着对方,这里再次强调一句话,以事实为依据,一定要看事实。 举个例子,我们平白无故地上去把人抓住扭送,这是不是违法了,但如果对方是个小偷,偷完了东西,那按照法律规定,我们可以将其扭送至派出所,这是法律鼓励的行为。 回到书中,对方撞人了想跑,周毅上去阻拦,这没有问题,注意这里的事实,是有对方先撞人的事由在,所以周毅上去阻拦,同时呼喊被撞小孩的家属,这里是绝对不构成任何问题的,这也是法律鼓励的行为。 他不是不让对方走,他是想等着双方把责任说清楚。 这里说一个如果,如果对方等到警察来,划分责任之后,觉得赔偿贵,或者咋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