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零九章 孩子都打成这样了,你就放过我家吧!(求月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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甚至于很多人看庭审视频都会无聊到睡着。 会觉得那举证质证什么的有点莫名其妙。 比如方大状这边出示了现场监控视频,里面都能很清晰地看到,是小孩一把将相机拽下来的。 但是王律师依旧在说,真实性无异议,证明力度有异议,这个视频只能证明小孩有过拽拉的行为,并不一定和相机掉落之间有着因果关系,相机掉落,也可能是因为没放稳当。 感觉是在胡说八道,那明明是他拽下来的…… 别感觉,法庭上面对着板上钉钉的证据你总得找出反驳的理由来。 明明写了借条上面还有签名和手印等等,以及转账记录,外行人看来证据充分到无法反驳,但是你打官司请律师,那能不给你反驳吗。 然后就是法庭辩论。 这里对面的王律师提出了,说因为周毅并没有给相机镜头加盖,以及相机肩带垂落,这种情况下很容易被人不小心带下来。 所以,其对于镜头摔坏的结果,其自身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。 实话实说,尽管在法庭上,听了这话周毅都有点忍不住。 我相机好端端的放在桌上,而且还是很靠里面的地方,这东西可是很有分量的,我踏马能想到会有人直接那么一把拽的? 这其实就是法律里经常所说的,行为人应当预见到什么什么事情的发生。 比如最简单的故意伤害,你一刀砍过去,你应当预见到你这一刀过去别人会受伤,这是显而易见的。 不是你说你想不到就想不到的。 但是周毅这里的情况不同,方大状已经开始操作了。 首先加不加盖对于结果并没有影响,镜头是很脆弱的,那个高度不提,小孩拽了之后就要跑,是有一个向下甩的